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条件
(一)我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和复核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五)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务必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报并提交;线下向所在园区、镇(街道)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线上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各园区、镇(街道)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6月6日前完成对本辖区申报(复核)企业的初审,并向我局报送辖区申报(复核)企业推荐汇总表及本辖区申报(复核)企业的纸质材料。其中推荐汇总表仅需报电子版,通过OA发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纸质材料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层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三)企业如需修改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并在6月9日中午前定稿并重新提交。
三、申报材料
(一)线上需上传的材料
线上上传的材料应在平台对应位置上传单独的指定佐证材料,并在“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处将佐证材料按顺序加上目录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或压缩包上传,具体顺序见附件6。
(二)线下纸质报送的材料
1.申请书两份(附件1、附件3)。需在申请书封面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在“真实性声明”栏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处留空),加上封面后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2.附件6中所述全部材料一份,加上封面、目录后,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四、其他事项
(一)我局及工信部、省工信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省工信厅、工信部审核中也将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把关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要重点围绕主导产品所属领域、产业链配套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附件: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表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7.各园区、镇(街)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8.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表.docx
附件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黎坚桢、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