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6〕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1〕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6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工信厅对项目资金最新要求,我局现公开征集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接“2026年东莞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相关运营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工作内容
协助镇级管理员为监测企业分配用户名,并协助其完成注册操作,及时就监测企业在报送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解答。每月25日前督促监测企业完成数据报送并及时审核数据,全年组织不少于800家中小微企业登录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填报数据和问卷。每月月底前提供各镇街完成工作任务数情况。根据企业报送数据,每半年撰写一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承办相关培训活动,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经费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并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
二、承接机构工作经费
项目承接机构开展项目平台运营、数据归集、业务培训、企业辅导、数据分析、工作报告编制等工作所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印刷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凭合法有效凭证,在项目专用账户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项目承接机构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并经市级审核验收合格后,相关经费于当年12月15日前从项目专用账户中统一列支,且合计金额不得超过省下达专项资金总额的30%。
三、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申报的机构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含相关资质与业绩证明);
(二)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承接本项目的工作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技术保障、服务流程与应急措施等);
请将上述材料于截止时间前书面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2026年6月17日
联系地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电话:0769-21689016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