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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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对我市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50万元,其中已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奖补的,不再重复资助,本项目合计资助76家企业。
各有关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反馈。
附件:东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市资金)资助计划
附件:东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市资金)资助计划.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黎坚桢,联系电话:222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