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信、发改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4 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请各园区、镇街工信、发改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按时提交材料
(一)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请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资料明细表》中的资料。
(二)系统填报中如有问题,请分别咨询: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系人柴老师1326167698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联系人丁老师010-68209557、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联系人王小军010-88559177、17600406821。
(三)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请于10月11日前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光盘、纸质版胶装一式五份)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材料工业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局(委)将按要求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步审核并将初核结果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夏洁、祁泳升,联系电话:26988211、22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