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水务部门、发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简称《通知》,具体内容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9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已获认定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请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水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请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水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请于8月5日前将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正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推荐表(详见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等材料(含扫描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三、持续做好培育宣传发动工作
请各园区、镇(街)结合《广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6号)等相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认真推进开展工业节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2.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樊欣怡,22239982;
市水务局王晓滢,22830711;市发展和改革局翟炜莹,2283092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祁家明,2310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