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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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各项目单位: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工信〔2023〕231号),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共资助18个项目,合计2300.26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市镇(园区、街道)财政按5:5比例分担。现向各项目单位拨付市级资助部分1150.13万元(明细详见附件),请相关园区、镇街按计划足额拨付各自分担部分的资金。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21689002。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资助计划
附件: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资助计划(18家).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