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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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4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1号)的精神,对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予以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合计7900万元。
各有关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反馈。
附件:东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省资金)安排表
附件: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省资金)安排表.xls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黎坚桢,联系电话:22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