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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无线电技术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公示
来源: 本网    2026-05-06 16:26:37    字体: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粤财工〔2024〕133 号),结合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采购2026年东莞市无线电技术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在为期一年的运维周期内主要采购例行保养服务、故障维修服务、测试校准服务、使用保障服务、站点安全监控、站点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重点频段干扰预警服务、升空维保检查和干扰查找保障服务等八项服务,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无线电技术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三、采购金额:58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例行保养

        1.系统巡检

      (1)每季度1次对各固定站进行巡检,保证监测设备不间断地工作。检查通信机房的温度、湿度、洁净度、空气新鲜度等要求,以利于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检查空调、消防、防雷、天馈、供电和网络系统、合理的更换老化、性能下降部件,维护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维护技术指标符合标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系统设备使用时间。巡检检查项目及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国无办〔2020〕4号附件2)执行。提交每个站点的巡检报告。

     (2)对每个移动监测站每季度进行1 次现场技术巡检,安全检查,卫生清理,巡检实施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商定,派遣技术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设备现场,对监测网内设备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维护、保养,通过定期巡检,确保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巡检检查项目及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国无办〔2020〕4号附件2)执行。

     (3)每季度1次对每个可搬移站进行现场巡检。巡检检查项目及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国无办〔2020〕4号附件2)执行。

     (4)每季度1次对12个便携设备及检测设备进行巡检。巡检检查项目及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国无办〔2020〕4号附件2)执行。一年内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2.现场维护

       系统运行发生问题时,对于电话、远程接入支持等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限安排技术服务工程师赴现场提供支持服务。按需要安排现场维护,现场处理基本解决条件的软硬件问题,重大设备维修转维修流程处理,直到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现场维护需提供维护维修报告。

       3.日常检查

    (1)日常检查是指在采购人授权的情况下,中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监测站网络,提供部分的系统检查和维护支持,在充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2)中标人按照国无办﹝2020﹞4号要求,对各站点监测设施及所配置的平台软件开展日常检查,主要检查每个站点计算机服务器、监测系统软件、网络连通等情况,日常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计算机及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2.检查监测测向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他辅助软件的各种功能;3.测试网络、控制线、系统间连通及数据传输情况;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不同类型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日常检查项目。日常检查每月至少2次,填写日常检查工作记录表,每次检查结果需业主单位签名确认,最终向采购人提交每月全部站点正常使用率情况统计报告。

     (二)故障维修

       ★1.系统设备维修

       中标人应具备监测网内监测接收机、测向机、监测天线、测向天线、检测设备、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电源控制、视频监控、红外安防、温湿度、烟感、UPS等)故障判断及维修能力。涉及零配件更换的设备维修:在运维服务期间,包括初次巡检发现的设备故障,免费提供全部设备维修。所有的设备维修不限更换的配件内容和次数,以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标准。所有设备维修后需提供维修报告。

     (三)测试校准

       1.系统期间性能核查

在运维服务期间,对站点在用主要设备(测向设备、监测设备)进行设备单机功能测试、系统性能测试、网络联调测试,以确保设备、系统性能符合技术要求。对测试后设备发现未达到技术要求,中标人应进行设备调试和维修,以使设备恢复正常状态。所有设备测试后应提供性能测试报告。

     (四)使用保障

       1.维护人员保障

       ★中标人应成立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团队,维保服务期间需安排1名维护人员常驻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负责辖区内各监测站点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并协助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驻场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无线电监测系统软硬件、网络及安全等方面知识,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对驻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如对驻场维护人员的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在1周内完成人员更换。

       2.备品备件

       在确认硬件故障,需要更换备件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情况下,中标人提供快速备件递送服务。如果设备要长期(15日以上)维修,必须有备用设备替代该站点工作,确保监测网平稳运转,直至故障设备修好为止。

       3.监测联网平台维护服务

       提供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网、与省一体化平台监测系统互联等监测联网平台维护服务。

       4.建立维护保养档案

       给维保范围内的每个站点建立维护保养维修档案,全生命周期跟踪每个站点的运行、维护和维修情况。中标人建立、管理和填写该档案,采购人可以查看、增加内容、统计和调出打印。中标人根据维护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站点及网络优化建议。

       5.重大任务保障

       无线电管理重大事务保障,例如重大考试、军演、重要活动等,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熟练工程师、车辆、监测设备或考试保障设备等,抵达现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可以作为保障工作人员,接受无线电管理部门调遣。

    (五)站点安全监控

       1.每日检查所有监测测向固定站的远程电源控制、视频监控、红外安防、温湿度、烟感、UPS状态等信息。

       2.7*24小时专人负责处理每日查询发现及自动触发的异常告警,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对于涉及设备安全的,须在15分钟内联络站址联系人,必要时到现场开展调查,及时将情况告知采购人,并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站点系统功能扩展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对部分固定监测站基站ADS-B监测模块进行数据汇集。

    (七)重点频段干扰预警服务

       服务期内在东莞市辖区内利用路测设备及现有监测站点进行全频段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建立日常频率数据样本库,并对航空、铁路、水上业务等所在的重点频段进行监测分析,并在每一个季度末生成报告。如在监测过程中接收到非法信号,需对干扰信号进行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及时推送给采购人。

    (八)升空维保检查和干扰查找保障服务

       在人员无法仔细查看的塔顶、楼顶等安装天线位置,利用无人机升空进行维护安全检查,确保天线状态良好,铁塔、天线和适配器安装紧密、电缆连接正常。在需要升空查找民航小信号干扰源时,中标人提供现场无人机监测系统升空技术支持。

       五、技术要求

       维护服务标准按照《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国无办〔2020]4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工信无监函[2019]1518号)的相关规定,日常检查站点正常使用率要求保持在90%以上。对无线电监测设施故障分为一级故障、二级故障、三级故障,不同等级故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处理。

       一级故障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出现瘫痪,监测测向功能丧失、设施运行中断或关键业务数据丢失,导致监测业务不能正常开展,且情况紧急。一级故障的响应时限应在30分钟内,业务恢复时限应在24小时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级故障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部分功能出现故障、系统性能下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监测测向结果出现较大误差,以及可能造成设施瘫痪或监测业务中断的重大隐患。二级故障的响应时限应在2小时以内,业务恢复时限应在48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级故障指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相关系统部分功能和性能受影响,但监测业务及其他主要功能仍可正常运行的情况。三级故障的响应时限应在12小时以内,业务恢复时限应在72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限由监测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相关时限进行适当调整,并制定应急解决方案。

       ★故障的响应时限或业务恢复时限超时1次合同维护期限到期后延期半天。

       ★投标人须按照不同等级故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处理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一)系统巡检:

       要求每季度1次,对巡检发现老化部件要更换,定期提交巡检报告,注明更换部件情况。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特殊巡检。当广东省气象发布台风蓝色及以上(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暴雨黄色及以上(橙色、红色)预警时,需对所受影响区域的固定站进行快速巡检,保证天线及机房的安全。

     (二)系统设备维修:

       一般不需要更换主要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15天,需要国内异地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45天,需要国外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90天。如无法及时(15天内)修复故障,应将损坏设备的备用件提供给甲方,待故障设备修好后,再将替换设备换回。设备维修后需提供维修报告和设备校准报告,并明确保质期。

        ★设备维修时间每超时1天合同维护期限到期后延期2.4小时。

     (三)备品备件:需含测向主设备2台或以上,监测主设备5台或以上,并应建立电源线、网线、PDU供电、网络交换机等低值常用配件的备件库,在维护中自行更换,排除故障。

     (四)系统期间性能核查:要求服务期内进行1次,提交测试报告。

     (五)在巡检、现场维护和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中,发现同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消防设施、工控机、CPU、内存、硬盘、网络设备等)2次出现相同故障,需更换新设备。

 ★(六)在每月的28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包括本月计划的具体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巡检、故障/告警处理、整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七)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状态进行总结,详细说明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工作状态,并对设备的管理提出建议,包括对无维修价值设备要提请采购人做报废处理,对需升级改造的设备列出清单等。

    (八)在运维过程中,应妥善收集、整理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及时反馈设备状态,每季度提交巡检记录和工作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录入管理系统。

    (九)监测数据维护服务

       对监测数据进行监测站、台站、频率、电磁环境等专题分析,同时根据各用频行业实际场景,进行重点频段及重点区域电磁环境分析。

    (十)设备报废服务

       对我站已出现故障的设备,确定不能维修或者没有维修价值的,达到报废要求的设备,出具具备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用于资产报废评估。

        六、服务承诺

       1.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操作规程,履行保密义务,签署保密协议或提供保密承诺书,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任何保密信息或内部资料。

       2.维护工作必须做足安全措施,符合工作安全要求,在维护过程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3.维护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所在地物业管理规定,若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明确维护服务小组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并提供维护人员信息供采购人备案。投标人需保证维护实施人员充足,队伍稳定。

       5.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及维护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

       6.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审计、验收、绩效评价工作,不受服务期限限制。政府有关审计检查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8.除保密法规另有规定情形以外,合同订立的相关保密条款应不干涉采购人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

       9. 中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专账管理核算并且建立工作记录台账。

       七、维保范围

       根据东莞市的实际情况,维保范围是针对已过质保期的东莞市监测联网监测测向及辅助设备购买维保服务。

序号

主要类型

数量(个)

1

固定站(含监测测向站及小型站)

17

2

智能监测节点

30

3

可搬移站

1

4

移动站

1

5

便携式监测设备及检测设备

12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八、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评分方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分阶段,评分小组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评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分报告。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本次评分各部分依据

       1、报价(10分)

       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注: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商务部分、技术部分(90分)

       技术部分(45分):评委从响应文件的运维技术方案的程度、服务承诺、备件及维修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商务部分(45分):评委从供应商的业绩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评分标准

运维招标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10分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40分



评分内容

分数

评分准则

价格部分

10

1

投标报价

10

1、本次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8万元;

2、投标报价不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3、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4、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

5、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技术部分

50

1

维护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维护方案,进行评审: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方案优于用户需求的,得2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方案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2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方案部分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分;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差,提供方案但不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

常驻人员

2

拟派驻本次项目的常驻人员数量:1人及以上,得2分;无:得0分。

3

建立维护保养档案

8

根据投标人提供档案样本进行评审:  

(1)档案内容全面、具体、实用性强,优于用户需求的,得8分;  

(2)档案内容全面、具体、实用性较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3)档案内容全面、具体、实用性一般,不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4

备件库解决方案

12

设有专门备件库,备件须是采购人维护范围内的设备所需要的备件。

(1)备件清单不少于20种得4分;  

(2)测向主设备不少于2台得4分;

(3)监测主设备不少于4台得4分;

(4)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备件库地址和备件清单)

5

应急措施

8

根据本项目做出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紧急情况、突发事情的处理措施、维保检查和无线电信号排查保障、功能维护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审:

1、应急措施详细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应急措施比较详细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应急措施简单,可行性差,不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不提供相关措施不得分。

商务部分

40

1

维保相关时间响应程度(2)

3

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对五、技术要求,(三)系统设备维修:一般不需要更换主要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15天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一般不需要更换主要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10天内的得3分;  

(2)一般不需要更换主要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11-12天内的得2分;  

(3)一般不需要更换主要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13-15天内的得1分;  

(4)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

维保相关时间响应程度(3)

3

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对五、技术要求,(三)系统设备维修:需要国内异地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45天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需要国内异地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为30天内的得3分;  

(2)需要国内异地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为31-37天内的得2分;  

(3)需要国内异地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为38-45天内的得1分;

(4)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维保相关时间响应程度(4)

3

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对五、技术要求,(三)系统设备维修:需要国外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以设备故障发生至设备修复并安装上架的时间进行计算)不得超过90天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需要国外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为60天内的得3分;  

(2)需要国外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为61-75天内的得2分;  

(3)需要国外公司提供配件的设备故障维修为76-90天内的得1分;  

(4)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履约能力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进行评审: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证书得2分;

(2)获得无线电及通信相关技术软著或专利证书,一个得2分,最多6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资源配合及技术服务

10

本项目投入的技术工具情况、专用设备情况等及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服务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投入的资源配合充分,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服务内容详细、合理,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投入的资源配合较充分,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服务内容较详细、合理,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③投入的资源配合不充分,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服务内容不合理,不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或不提供不得分。

6

同类项目经验

8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

1、承担过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设备运维项目的,每个项目得4分,最高得4分;

2、近三年有无线电监测相关业绩,每个项目得4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7

考试无线电保障任务服务

5

承诺高考和中考无线电保障任务,提供不少于6人及相应车辆和设备的,得5分。

承诺高考和中考无线电保障任务,提供4-5人及相应车辆和设备的,得3分。

承诺高考和中考无线电保障任务,提供少于4人及相应车辆和设备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十、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5月10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需要盖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纸质版响应文件送至采购人地址。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16楼

       联系人:邓柏强

       联系方式:0769-86999517

       电子邮箱:gxjjcz@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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