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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732158786R/2025-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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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请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请于3月4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材料。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3月4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OA邮箱。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

(联系人:樊欣怡,联系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