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根据《关于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31号)《风险补偿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方案》(东财〔2024〕12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你们提出的11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列入第九批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立项资助2294.13万元,本期拨付2294.13万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提出的10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立项资助2162.80万元,本期拨付2162.80万元;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提出的1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立项资助131.33万元,本期拨付131.33万元(根据财务拨付惯例,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现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银行,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附件: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第九批)资金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王建林,联系电话:22220117)
附件:
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
(第九批)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