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732158786R/2024-0026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名称: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的规范性,强化政策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24〕104号)。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更有针对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已出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简称《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拟与智能工厂(车间)认定管理办法形成政策体系。

      二、政策依据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印发实施,提出聚焦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5G全连接工厂等方向,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数字化转型。2024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提出:支持倍增企业率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对经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最高 1000 万元、500 万元的资助。

      2022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工信局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两份认定管理办法分别对我市工业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要素提出要求和范围,以及认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门槛条件等,为工业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方向。

      三、主要内容

      《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内容包括10条。

      第一条明确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的概念,是指经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申报和认定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项目。

      第二条明确智能工厂(车间)项目扶持范围。

      第三条是明确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申请条件。

      第四条是明确智能工厂(车间)项目资助标准。根据2024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对认定为智能工厂的企业,最高予以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智能车间项目的,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软件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500万元。

      第五条说明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组织申报认定事项。对通过验收审核的项目,市工信局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实际申报数量、重点扶持方向领域,结合专家组综合审核意见,确定资助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及名单。

      第六、七条规范项目评审和认定的工作流程。

      第八、九和十条是实施细则的说明部分,明确实施细则有效期起止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