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1〕128号)、《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纳入2021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执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资助标准。结合《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我局于8月18日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倍增计划”部分)的补充通知》,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等工作流程,广东虹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前置性审核。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倍增计划”部分)通过前置性审核名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
2021年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倍增计划”部分)通过前置性审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