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已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提出调整或删除建议。
(二)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等领域,对其中已经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用户使用存在风险的材料,提出调增建议。
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发动企业、机构和有关行业协会提出修订意见建议,认真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 版)征集意见表》(附件3),并编制相关支撑材料,争取更多新材料产品纳入《指导目录》,以推动本地区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二、报送要求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发动企业、机构和有关行业协会提出修订意见建议,并作为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于7月22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及推荐函报送我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1).zip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0日
(产业发展科发展科联系人:赵淑敏,联系方式:22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