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真抓实干、主动作为,致力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法制机构参谋作用
1.完善组织架构。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主要领导直接挂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所有科室负责人,切实强化领导。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统筹指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审核,协调解决全局在实际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上、法律法规上予以指导。
3.畅通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纪检、信访和执法投诉电话以及网上咨询平台的作用,多渠道对外接收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与市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全程记录具体执法案件情况,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二)强化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须经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审议,未经市司法局审查不得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合规性。2019年,我局法制机构共审核了3份规范性文件。此外,结合全面铺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视评估清理,及时整理现有的政策、文件,对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或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的,与上级政策或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相互之间不协调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文件,及时修改。全年共清理政策文件102份,其中拟废止14份,拟修订1份,拟失效14份,拟保留73份。
(三)发扬民主集中,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表决,决策过程中使不同意见得到充分和客观的表达,组织完成局务会议17次。召开工业专责组工作会议21次,研究我局工业领域各项工作;信息化专责工作会议7次,研讨和解决了软件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专项资金政策设计等工作的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决策的落实,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我局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立47项全局重点工作;实行重点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重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中遇到的问题,并通过按季度对重点工作落实进行督办,规范、约束各项决策,使之落实。
(四)强化执法力度,推动跨部门协同执法
1.加强对黑广播监测查处力度。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固定监测分站、移动监测车,结合手持无线电监测仪器等设备,形成一个从专属打击到区域管控的监测体系。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镇街商业中心等地进行巡检,加强对“黑广播”的监测定位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查找、早处理”。2019年度共计查处黑广播案件34起,全部向市公安局移交定位线索,出动监测车70余车次,出动监测人员210人次,监测时长约560小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我局2019年开展“双随机”抽查7次,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查1次,共抽查企业38家,已公开企业抽查结果38家,其他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有13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公众公开25家。
(五)细化执行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适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实施清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梳理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要求所有业务科室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定”方案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权限进行梳理,并参照省工信厅的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对所有职权进行拉网式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的事项取消或废止,对可下放给镇街的事项提出下放意见。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59项,其中进驻市民中心22项,主要涉及无线电管理、节能与民爆、中小企业服务、技改备案等领域。
2.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地市事项梳理及实施清单编制等工作,按照“最小颗粒度”的要求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明确时限受理条件及裁量标准,消除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实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2019年,我局完成无线电事项审批共376宗。其中,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事项审批15宗,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事项100宗,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事项1宗,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事项260宗。所有行政许可均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受理,审批流程全程通过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进行,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做到网上办公、有迹可循、结果公开。
3.贯彻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功能区统筹事权划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府〔2019〕34号)的有关精神,及时做好对功能区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2019年8月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功能区事权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培训方案》,并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正式将我局部分事权委托功能区办理,助力推进功能区发展。二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针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的16项职权事项,8月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承接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公开举报电话。三是2019年印发了《东莞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委托下放试点工作方案》(东工信函〔2019〕66号),把技改备案(3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额)权限试委托至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有关镇街(园区),目前,相关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承接顺利。2019年全市共办理技改备案616宗,项目投资总额143.8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35.52亿元。
(六)推进政策创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局相继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扶持民营经济的纲领性政策,在减税降负、企业培育、创新发展、融资支持、企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覆盖面广、点面结合的政策体系,营造了政策扶企的良好环境。
1.扶持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减轻实体经济、民营企业负担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结合东莞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切实把减负降成本落到实处。为保障“非公经济50条”的有效实施,东莞建立扶持非公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非公经济“1+N”政策体系,配套制订33项措施,已正式出台实施30项。
2.实施财政奖补及融资扶持。一是实施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对民营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给予奖励,2019年为19家企业降低上市融资成本1668.59万元。二是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出台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扶持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由市镇财政共同出资2亿元,与4家试点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对合作银行提供占贷款本金总额2%的风险补偿,促成银行机构“敢贷”、“可贷”、“愿贷”。
3.放宽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准入。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在“非公50条政策”中,明确提出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及上盖物业、污水管网、高快速路、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及城市品质提升等项目。
(七)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履行法制审查
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法制审核审查的力度,在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审核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及时提出法律意见,规范行政案件的办理,确保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审核10宗行政检查案件,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在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和合同协议,2019年,我局法制机构联合法律顾问共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书6份;为政府立规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11份;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17份;审查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82份;涉及标的总金额超过亿元。
(八)依法公示信息,积极落实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执法公开。贯彻落实行省市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等事项。2019年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15宗,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100宗,行政检查12宗。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2019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局官网公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00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7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63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类信息1条;其他类(通知公告、重要会议等)信息280多条。二是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在我局门户网发布信息400多条,其中动态新闻信息56条;项目申报信息54条;政策信息6条;党建信息8条;通知公告信息270多条。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在本局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三是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通过上述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基础上,我局通过办事窗口政务公开栏、《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在市档案馆公开现行文件等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公开我局办事指南、重要事项公告公示、重要业务通知等信息。2019年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刊登信息7条。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宗。
(九)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行政履职能力提升
1.认真办理提案议案。我局2019年共收到36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人大建议11份,政协提案25份),内容涉及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内容,集中反映了近年东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相关提案议案后,我局制定科学周密的办理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全部提案议案按时办结。
2.加强信访投诉工作。抓好信访、群众咨询,我局2019年共受理信访局、市阳光热线等部门以及群众来信来电共27件(目前有一件正在办理),办结率达100%。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派处理业务54条,全部办结。
3.加强审计监督。内审工作开展方面,2019年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单位无线电监测站2018年度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接受外部审计方面,2019年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对我市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2019至2020审计年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我局配合接受其中涉及我局相关职能范围的审计工作。通过上述内外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十)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营造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督促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贯彻落实好国家“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局思想纪律教育工作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许可执法等过程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执法证考前培训,结合法律讲座,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考核通过率达100%。三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讨论、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政治和法律素养。
2.强化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无线电行业、民爆行业、监控化学品等法律法规。一是加强联动,开展无线电普法。一方面,我局联合市通建办、各运营商及铁塔公司组织联合宣传车辆在厚街、虎门等镇街开展沿线宣传活动。另一方面,联合市通建办开展《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普法宣讲会,提高了对通信设施建设的规范意识,加大了对通信设施的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培训,开展民爆行业普法。严格落实《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工作,组织辖区内的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参加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指导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具体实施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三是加强指导,开展监控化学品普法。我局除了日常普法外,针对特定行业,以“走进去”现场指导形式开展普法工作。2019年指导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鲁道夫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许可申请。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工信行政管理方式,在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决策、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适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019年实施机构改革,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职能机构设置,对应我局职能事权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我局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已到期。待省完成政务服务清单公布后,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相关规定以及最新的职能设定,重新制订《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严抓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局各科室(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制度约束行政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二是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通过提前编制计划,提前思考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分歧较大的问题,促使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认真思考工作重点。三是严格执行法律审核程序。及时撤销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律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上报审定或签发。四是强化评估清理工作。按照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评估清理规定,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或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从制度层面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供支撑。
(三)进一步落实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风险评估机制、法律责任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员,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规范执法工作。加大案件法律审核,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通过督促完善有关执法程序制度,统筹做好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强化执法部门之间沟通和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合力,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及时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对相关业务信息进行分类公开,并落实具体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企管家”网等平台向群众主动推送公开信息,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捷性。
(六)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坚持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专题法律讲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对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法,举办学法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学法用法意识,推动学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确保我局学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下镇指导等方式,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工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