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工信〔2026〕39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认定类)实施细则》(东工信〔2024〕154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奖励“免申即享”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2025年度获得以下任一称号(认定),且已在东莞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一)绿色工厂: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备注:对获得不同层级称号的,仅享受最高称号对应奖励。如企业既是省级绿色工厂又是国家级绿色工厂,仅按国家级称号最高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如此前已获得省级绿色工厂奖励,仅奖励最高10万元的差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无需其他提交申报材料,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初筛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通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附件)。
(二)企业信息确认。初筛奖励名单内的企业,确认接受奖励的,请于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写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内完成填写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2026年绿色化发展项目”,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
(三)确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和信用核查情况,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并予以公示,报局相关会议审议。
(四)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0769-26988212。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初筛名单
附件: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绿色化发展项目初筛名单.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