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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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03号,简称《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申报材料,并就申报材料中案例的先进性、可复制性等进行评估后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请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典型案例汇总表、典型案例申报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樊欣怡,联系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