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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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6号公告),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消费函〔2024〕77号),现就做好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电动自行车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电动自行车CCC 认证情况、检验检测设备清单、近两年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及有关整改情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相关材料。
二、资料提交要求
上述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于2025年3月1日前提交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可邮寄,电话:22229720,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
2.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3.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
4.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