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项目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24〕348号)明确的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支持方向。
2.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3.前期建设条件基本齐备,在建或年底前可开工。
4.确有贷款需求,且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贷款年限不得低于1年,并明确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
5.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后续项目申报将采用分批次滚动推荐方式。
二、补充完善项目信息。请对照《专项再贷款项目清单(第二批)》(附件2)格式要求,补充完善本镇街(园区)企业申报项目信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合规、符合填报规范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申报,于9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OA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专项再贷款项目清单(第二批)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222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