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24〕104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工信〔2022〕204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工信〔2022〕203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按《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要求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智能工厂(车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按要求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申报并补充上传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21689006、22381538、22229589。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附件: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附件的附件6: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项目投入明细表.xlsx
附件的附件6: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项目投入明细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