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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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工信装备〔2020〕111号),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4号),结合本市实际,现对《东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书面来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217818
附件:东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V2.0(征求意见稿)
附件:东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V2.0(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润北;电话:222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