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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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情况的通知》(便函〔2023〕355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报等工作流程。现将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电话:0769-22222527
附件: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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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计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