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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 本网    2020-11-20 17:43:44    字体:


政策解读:《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作指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0日


  

293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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