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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750万元 东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来源: 本网    2020-06-11 09:00:25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投资松绑加快项目落地、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用好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执行政策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于68日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资金支持范围内项目共九项

根据《办法》,资金使用包括项目资助及项目管理费。资金支持范围内的项目共九项,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的政策实施力度将增大,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每家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融资租赁补助项目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助,2020年度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每年最高可获得资助500万元,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项目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资助750万元,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资助600万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中小企业增长奖励项目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万元,产业并购重组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资助200万元。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资助、事后奖补、奖励、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

《办法》称,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项目总预算额度为14.2亿元。市工信局将结合预算规模及审核情况,在规定的资助限额内,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受资助项目、单位的数量,以及最终资助金额,形成专项资金资助计划。其中合理的方式主要包括:重点支持市重点监测企业,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在最高资助标准内适当下调资助比例和金额、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项目资助。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其中,《办法》指出,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施力度,具体措施为扩大白名单范围、增加风险补偿产品类型、合作银行扩大至所有在莞银行机构、提高风险补偿比例。此外,在银行对白名单内企业发放符合风险补偿范围的信贷产品产生损失时,对银行也进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总预算额度为14.2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安排达到7.9亿元,其余项目合计安排预算6.3亿元。

根据附件《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工作指引》,该项目适用企业范围为白名单企业以及应急物资生产白名单企业。白名单企业以市级倍增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倍增企业,镇级倍增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小微上规企业,优质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外资外贸企业,纳税等级为AB级诚信纳税企业,绿色项目,市重点监测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投资方,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信用类贷款支持的市场经营主体为主。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包括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类企业,以及为重点企业提供原材料、生产设备的产业链相关企业。

补偿类型为线上随借随还一年期信用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期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质押贷款,本土企业的首次贷款、支小再贷款。该项资助的申报主体为与市工信局签订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的在莞银行机构,不直接资助到企业,以合作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放的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本金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其中,2018121日—20191231日发放的贷款补偿比例为2%2020年内发放的贷款补偿比例为4%2021年内贷款补偿比例为3%,自2022年起恢复为2%。(转载: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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