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推动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东工信〔2024〕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一)开始申报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
(二)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三)网上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申报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0769-22217818。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东莞市经营的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工业母机产品制造企业;
(二)生产销售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工业母机产品,应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三)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六)企业生产销售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七)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申报单位核查信用状况,结果显示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资助。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于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4种产品,量产产品加工精度首次达到IT5、IT4、IT3及以上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上述4种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类别,每家企业每种产品类别,达到不同等级加工精度的,仅享受最高加工精度对应补贴,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实行精度升级补差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可对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备注:如某企业生产工业母机整机不同产品子类,单个子类又有多种型号,加工精度有达到IT4的,也有达到IT5,仅奖励最高加工精度IT4,对应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后续若工业母机整机产品精度提升至IT3级及以上,补差额100万元(即累计补贴300万元)。若该企业同时也生产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同理这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可最高累计补贴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项目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原件)。
2.项目入库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原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研究开发人员数量相关说明。企业员工总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总数、从事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研发人员总数说明及其月平均人数占月平均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并附上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研发人员名单,以上材料请逐一统计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优惠政策2025年度最后一个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保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主要协助核算,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6.销售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相关情况说明。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以及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销售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销售收入如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不能体现,请企业自行核算并加盖企业公章;研究开发费用按财税〔2015〕119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要求的口径归集后,在会计报告中单独说明,不能说明的需提供按照上述口径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
备注:以上材料主要协助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企业生产销售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7.发明专利。与申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和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复印件,以及发明专利内容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
8.产品检测报告
(1)产品检测报告由市级或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同时提供检测机构资质及相关介绍(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和检测认可范围等);
(2)相关要求
一是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应指已销售在生产制造领域中应用的产品,不包含实验室的样机以及未能投入到企业生产制造领域的产品;
二是工业母机整机、高精密线轨、丝杠、主轴等产品精度应不低于《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中列出的要求;
三是检测机构评价机床加工能力应采用加工精加工试件精度检验方式(GB/T 20957.7-2007)及加工球用其尺寸精度评价,或五轴加工中心采用加工“S”试件精度检验的方式(GB/T 39967-2021)进行评价。
(3)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结论,必须明确(详见备注):
一是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关键技术参数;
二是对加工精度性能技术参数,明确产品达到IT5、IT4、IT3及以上等级中的何种等级。
备注:检测结论:经检测该产品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中**(类别)的****(具体技术参数);该产品加工精度性能技术参数达到**等级。
例如,对于工业母机整机(滚动功能部件(丝杠/导轨)、电主轴),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结论要明确如下信息:该产品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中金属切削机床(丝杠/导轨、电主轴),定位精度≤10微米/米,并安装数控系统的标准(P3精度以上,或动态回转精度≤10微米);该产品加工精度性能技术参数达到IT2等级。
9.销售合同。提供2025年度关于申报产品的10份(以内)订单额度最大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须为申报产品本身的销售合同,其他产品无效)。
10.一至两份关于申报产品的具有代表性的用户报告。
11.其他所需材料。
(二)电子版
1.扫描件应使用扫描仪录入,确保文字、印章清晰可辨。若因清晰度不足导致无法识别,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2.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
(三)纸质版
1.登录“企莞家”平台中“企业空间”,或者申报系统办件详情页,下载已加盖电子水印的申请材料(通过预审的,水印将在预审后1日内自动生成;未通过预审的,无水印)。
2.带电子水印的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以下顺序整理:①编制页码;②制作目录;③按上述“(一)材料清单”顺序排列;④逐页加盖企业公章,⑤胶装成册(请勿使用非纸质封皮、夹套或金属装订),⑥封面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3.提交份数:2份。
四、工作流程
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点击“申报入口”,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在网上申报页面,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件交件大厅。申报进度可在“企莞家”平台中“企业空间”查询。
(二)形式审查(网上预审)。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次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做形式审查。申报单位收到系统退回修改意见,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系统自动办结逾期业务,补正不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名单进行公告。
(三)提交纸质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按上述“三、申请材料”相关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至已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申报单位可提前通过“i莞家”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选择“预约办事”,预约对应政务服务中心的“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预约栏目,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预审通过的手机短信到大厅交件。
(四)项目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核查企业信用情况,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的情形。
(五)入库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审核情况,拟订项目入库计划。实行“先入库、后支持”机制,项目入库仅为资助的储备环节,不必然获得补贴,最终支持以市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六)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项目入库计划通过“企莞家”平台向社会公示5天。
(七)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入库项目数量等因素拟订资助计划。
(八)审批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助计划依次报局务或党组会议、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资金拨付。
五、监督检查
(一)资金申请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资金申请方需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如提供虚假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资金申请方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如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等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办法规定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跟进资助单位运营情况及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优化资金使用。
(三)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项目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挪用、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项目入库申报承诺书
2.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申请表
附件1
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项目入库申报承诺书
我司申报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现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有关部门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
一、本公司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条例,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市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全力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开展项目跟踪、检查和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司若不遵守以上承诺,情节严重的,将无条件退回所获资助奖励的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6年东莞市提升工业母机产品高精密加工能力奖励项目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