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东莞市惠企政策“快申快享”“免申即享”改革工作方案》(东府办〔2026〕4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工信〔2025〕133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工信〔2026〕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市级资金)“免申即享”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东莞市获得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须不存在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按照“从高不重复享受市级奖补政策”的规定,未获得过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资金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按照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已获得过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项目资金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按照奖励标准差额进行一次性奖励。
(二)对经省工信厅评审认定纳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范围的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要求,对该类型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三)每家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市安排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奖励。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初筛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信部公布的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附件)。
(二)信用核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核查结果显示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资助。
(三)确定资助计划和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信用核查情况,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资助计划。
(四)企业信息确认。拟资助计划内的企业,确认接受奖励的,请于2026年6月11日—6月17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内完成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关键字“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市级资金)”,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
(五)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规划与法规科温小姐、谢先生,0769-22222533、0769-22220126。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拟奖励名单(市级资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
第九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拟奖励名单
(市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