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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732158786R/2020-0047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12-03
名称: 关于对《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的补充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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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次数:-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企业高质量倍增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47号)和《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东倍增办〔2018〕27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结合组织实施的情况,按照《市倍增办工作会议纪要》(〔2020〕4号)要求,现对《工作指引》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莞商学院及机构定制课程工作流程的说明

        《工作指引》第八大点第(一)小点的工作流程调整如下:

        (一)课程征集。市工信局根据每年重点工作,确定若干课程的主题方向,向高校、商学院等承办机构征集定制课程。市工信局对课程进行初审,形成定制课程培训计划。

        (二)课程公示。市工信局将定制课程培训计划报局务会议审定,并在“企莞家”网进行为期5天的社会公示。

        (三)课程审定。市工信局将定制课程上报市“倍增计划”工作会议审定。

        (四)培训报名。定制课程经市“倍增计划”工作会议审定后,按照具体实施安排,由工信局组织企业报名参加。

        (五)资金拨付。按照具体实施安排,在开课前,由工信局按有关程序拨款至高校、商学院等承办机构。

        (六)培训实施及课后评价。由承办机构按要求举办定制课程,企业根据具体安排参加定制课程培训,并对定制课程进行评价。

        二、关于申报培训资助提交资料的说明

        《工作指引》第九大点第(一)小点第3项调整如下: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等企业家需提交任职证明。企业骨干人才需提交在企业缴纳社保或纳税一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工作指引》如有其他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买文韬,联系电话:222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