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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报的补充通知
来源: 本网    2020-02-17 09:40:53    字体:

关于开展2020年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此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报的通知》(东工信函〔2020〕7号),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销售时间调整为2020年1月23日(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且要求产品发票开具时间、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在此期间。

        二、企业生产销售的全自动平面口罩机每套最高资助5万元,全自动折叠口罩机每套最高资助8万元,具体资助数额根据预算和申报情况调整。

        三、项目申报表(附件)上增加了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


附件:2020年东莞市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请表

9号东工信函(关于开展2020年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报的补充通知).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6日

(联系人:林建荣,联系电话:13559719474)


 

附件:

2020年东莞市口罩设备售后奖补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地址

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号

联系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2019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19年纳税额(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企业简介

(限300字,企业股权构成,主要产品和服务,技术开发能力,获得奖励、荣誉、资格称号等情况)

销售平面口罩机套数

申请售后奖补金额(万元)

销售折叠口罩机套数

申请售后奖补金额(万元)

销售其他口罩机套数

申请售后奖补金额(万元)

合共申请售后奖补金额(万元)

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齐全、完整。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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